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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完合同觉得房价卖低了 购房者遭遇房主反水咋维权?

发布时间: 2016-12-07 09:34:35

来源: 天津日报

分类: 国内动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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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段时间房价涨得快,房屋买卖纠纷也增多,通常当房主认为自己的售价较低时,他们会选择过户前涨价或是以各种借口不配合过户,但宝坻区的一对母子却想出了个“奇葩招数”。

儿替母卖房 临过户涨25万

王女士老家在宝坻,她计划退休后回宝坻养老,为此在宝坻区购买了一套155平米的较新的二手房。8月21日,双方在中介签订了房屋购买居间合同,约定交易价格为161.5万元。房主叫刘某芬,前来中介签订合同的是刘某芬的儿子丁某远。“丁某远那天是带着他妈妈的房本和身份证来的,中介还让我们签订了一份承诺书,内容包括他妈妈同意他代理售卖这套房子,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果违约,将赔偿对方总房款10%的违约金,也就是16.5万元。当时我们双方都签了字,按了手印。”王女士说。

到了9月中旬,卖方变卦了,提出将房价涨到187万,王女士当然不同意,“都签完合同了,怎么能变呢,我问房主的儿子,如果市场价一下降了50万,你给我降吗?他不说话。”

更令王女士气愤的是,对方不但想违约,还不想承担任何责任,他们希望只退回给王女士2万元的定金就解决此事,根本不想赔偿那16.5万元。

在多次电话沟通无果后,王女士于9月底去了丁某远的单位与他面对面地商谈解决办法,“他的态度很恶劣,没办法,我只能起诉。”

法庭上母子俩全不认账 房子暗中已卖给他人

10月10日,王女士向宝坻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,12月1日,一审开庭,刘某芬和丁某远均出庭应诉,然而,两人在法庭上的表现让王女士目瞪口呆。

“丁某远说,他妈妈没委托他卖房子,是他自己偷拿了房本。法官问他那天去中介拿没拿他妈妈的身份证,他说记不清了,中介的工作人员在庭上说,他拿了身份证。这个过程中,他一直低着头。法官还问他妈妈知不知道儿子卖房子的事,他妈妈说不知道。怎么能这么睁眼说瞎话,我们去看房时拍了照片,照片里还有他妈妈出镜,怎么会不知道。”王女士说。

更让人没想到的是,母子俩在法庭上说,房子已经卖出去了。“法官问卖给谁了,卖了多少钱,母子俩都说不知道。卖房子这么大的事,怎么可能连卖给谁都不知道,法官再问,他们才说,卖给了一个姓潘的人,但他们坚持说不知道潘某的全名。法官又问卖了多少钱,母子俩一个说卖了140万,一个说卖了120万。”王女士说。

王女士当庭要求法庭为其查明,房子是否真的已经过户,究竟卖给了谁。

几天后,王女士接到法院的电话,得知这套房子确已卖给一个叫潘某的人,于11月完成了过户,交易价格为110万。目前,王女士尚不清楚潘某与刘某芬、丁某远母子的关系。

临过户涨价,还竟然一房两卖,161.5万元不卖,110万倒卖了,王女士觉得自己遭受了双重欺骗。

王女士原本的主张是继续履行合同,并由对方承担诉讼费等一切费用,当得知房子已被出售后,王女士改变了主张,要求对方赔偿差价,但对方拒绝了这一要求,只愿意赔偿16.5万的违约金,调解不成的情况下,法院请评估机构对这套房屋进行评估,再做判决。

律师说法:除了要差价 很难有其他方法索赔

击水律师事务所房产法务部部长安刚律师表示,在目前的情况下,主张差价是对王女士最有利的方法,“从法理上来说,如果可以证明以110万的价格过户是恶意出售,王女士可以主张这份合同无效要求予以撤销,可是如何证明恶意很困难,在实际操作中,已经过户了还撤销的情况是不太多见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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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 chenlia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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